全程導醫網 徐州東方醫院/徐州心理頻道:主要以學習能力特殊發育障礙為特征,與其同齡兒童相比,在閱讀、拼音、書寫、計算或運動技巧某一方面的發育有顯著延遲或缺陷,形成學習困難,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雖很用功,但仍常留級,學習成績測驗結果,與其實際智力水平能達到的成績有明顯差距。神經系統檢查可有軟體征,腦電圖異常較為多見,有慢波活動、節律異常或局限性放電。
ICD-10將特殊發育障礙分為下列幾種類型:
①語言特殊發育障礙
②學習技能的特殊發育障礙
③運動功能的特殊發育障礙
④混合性特殊發育障礙。
診斷學習能力障礙的兒童,一般需要多學科協作,包括教師、學校心理學家、語言病理學家、醫師以及其他有關專業人員。主要依據病史、臨床檢查、心理學診斷、教育測驗評定的結果,應符合診斷標準。
診斷標準:須符合下列三條:
1、首次發現于嬰幼兒或兒童期,病程持續,無緩解表現。
2、臨床以個別功能的、原因不明的發育性延遲為主要特征,至少應具有下列之一項。
(l)言語特殊發育障礙。
(2)學校技能特殊發育障礙。
(3)運動技能特殊發有障礙。
3、排除精神發育遲滯、兒童孤獨癥、兒童精神分裂癥及其他疾病所引起的發育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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