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乳腺癌的發病年齡主要集中在40歲至45歲左右,國外女性45歲至50歲是第一高峰,之后逐步下降,到了60歲是第二高峰。其實,乳腺癌真正的病因至今尚未完全了解,但乳腺癌的發病與體內雌激素、孕激素有一定關系(如初潮及絕經年齡、生育情況、避孕藥等),有些乳腺癌與家族遺傳很有關系,另外飲食、肥胖等因素也可能導致發病。
先來說說遺傳。第一代親屬(母親、姐妹等)中如果發現有乳腺癌,那么這個家族屬于高危人群,但高危不等于遺傳:如果母親在絕經后發生乳腺癌,女兒發生乳腺癌的機會只比正常人多20%;如果母親在絕經前發病,女兒發病的機會多2倍;如果母親單側發生乳腺癌,女兒發病機會多1倍;但如果母親絕經前發病,又是雙側乳腺癌,則女兒發病機會多7至8倍。
乳腺癌與生殖或內分泌因素有關,以下人群發病機會是正常人的1.3至3倍。
1、月經初潮年齡小于12歲或絕經年齡大于55歲者。
2、第一胎的生育年齡大于35歲,或未生育、產后未哺乳。
3、月經周期短,說明雌激素作用時間長。
4、絕經后雌激素水平高或采用雌激素替代治療。
小葉增生是女性中常見的一種情況,經常表現為月經前乳房脹痛、月經來潮后好轉,這是一種生理性改變,一般不需治療。若小葉增生進一步發展,有上皮不典型增生,那么我們稱為“癌前期病變”,但這種情況非常少。有些乳腺有囊腫、導管擴張、乳腺炎、乳頭排液等不屬于增生性病變,跟乳腺癌的發生關系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