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從9月1日起,徐州決定對市區(不含銅山區,下同)居民醫保政策進行調整,同時,為進一步完善徐州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政策、保障基金安全運行,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市區城鎮職工醫保有關政策進行調整,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居民醫保籌資標準調整
普通居民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605元,其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18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425元。市區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545元,其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12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425元。在校大學生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485元,其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6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425元。
財政補助分擔辦法
普通居民、市區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及學齡前兒童財政補助部分(每人每年425元,不含財政對個人繳費補助),除省財政每人補助72元外,剩余353元補助資金按比例分擔,其中,市財政與主城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各負擔176.5元;賈汪區除省財政每人補助255元外,賈汪區財政負擔170元。在校大學生參保所需財政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責安排。
財政補助
符合《徐州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徐政規〔2011〕11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救助對象家庭成員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專項資金全額補助,其中:主城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由市醫療救助專項資金補助;賈汪區自行負擔。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持有殘聯合法的第二代殘疾人證,且列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由市、區兩級財政按規定負擔。各縣(市)、銅山區根據本地實際,可參照執行。
職工醫保政策調整
我市市區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到200元,參保單位和個人(含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各繳納100元,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由參保人員個人全額繳納。新參保職工參保當月,按全年標準一次繳清當年大病醫療救助費用,以后年度應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繳清全年費用。我市市區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額由8萬元調整為10萬元,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額保持18萬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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