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近日,江蘇省物價局等三部門再次發文,對社會關注的救護車收費問題進行明確,如救護車到場而患者沒用的話,不得收取使用費。
救護車經統一指揮調度到達救護現場后,患者沒有使用救護車的,是否還需要交納費用呢?文件最新明確,這種情況下不得收取救護費。如果是一輛救護車同時救治多位傷病員的話,是只收取一次費用,還是按照傷員人數收取費用呢?文件明確要求,救護車使用費只能按一次收取,院前危急重癥搶救費按實際發生收取。
此外,文件還重申,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當時不得收費,事后視突發公共事件性質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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