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但是在金錢面前,狠心的父親卻在兩年間賣掉了自己3個親生子女。昨日上午,銅山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人周某的行為已構成販賣兒童罪,被判刑十年。
兔唇棄嬰牽出拐賣兒童案
2013年7月的一天早晨,在銅山區利國鎮一處路口一名棄嬰被市民發現,小男嬰是名唇腭裂患兒。接到報警后,當地派出所民警將男嬰送到了福利院。同年8月18日,派出所接到舉報稱,遺棄孩子的是利國鎮居民歷某,舉報人署名為美俠。民警通過調查發現,這起棄嬰事件的背后竟然是一起連賣三名親生子女的販賣兒童案。
據警方透露,今年47歲的歷某,在一家鋼鐵廠打工,育有一子一女,兒子結婚后被診斷為無生育能力,沒有治愈的可能。小兩口因此口角不斷,關系緊張,歷某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2013年7月,歷某接到打工時認識的朋友美俠的電話,對方在電話中稱,一戶人家生了一對龍鳳胎,沒有能力撫養,想找個“收養”的人家,但要給四五萬補償費用。
4萬余元買走龍鳳胎
得知消息后,歷某沒有和家人商量,直接和美俠一同來到市婦幼保健院,見到了雙胞胎的父親周某。周某51歲,駝背,是個殘疾人。看過孩子后,歷某發現這對雙胞胎中的男嬰患有兔唇,不過醫生表示可以治療。歷某遂答應以46000元的價格將龍鳳胎買回家。
回家后,家人無法接受兔唇男嬰,于是歷某偷偷抱走男嬰,將其遺棄在街頭。
當警方找到美俠時,她并沒有意識到自己觸犯了法律,相反,她認為給沒有撫養能力的周某找“下家”是在積德行善,而買家歷某“收養”嬰兒又遺棄的做法,超出了她的道德底線,所以她才向公安機關進行實名舉報。通過調查,美俠確實沒有從中收取好處。
男子賣了三個親生子女
之后,警方順藤摸瓜,將販賣親生子女的周某抓獲。經調查,周某曾有盜竊前科, 47歲才與離異婦女段某結婚。第二年,他們生下一個健康的男嬰。不久妻子再次懷孕,在懷孕三個月時,周某背著妻子四處聯系買家,預謀賣掉還在孕育中的孩子。通過中間人,周某聯系到了一對夫婦。2012年4月,妻子二次臨盆后,周某偷偷將新生的男嬰抱出產房賣掉。在交易的現場,買家還以周某的相貌和殘疾為由討價還價,最終以46000元成交。算上這次販賣龍鳳胎,周某已賣了3個親生子女。
孩子被賣掉后,妻子段某痛苦不已,但因為孩子已無法找回,只能作罷。在警方問到周某賣孩子的錢都去哪里的時候,段某則表示從來沒有見過丈夫拿回家錢,也不知道用在了什么地方。
構成販賣兒童罪被判十年
3月13日上午,徐州銅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過審理,銅山法院認為,周某的行為已構成販賣兒童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犯罪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悉,在周某犯罪過程中為其與賣家牽線搭橋的“中間人”美俠,同樣因涉嫌拐賣兒童罪正在被警方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