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出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二級以上醫院必須開展醫療機構和住院患者簽署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工作,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應在患者入院24小時內,由經治醫師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并認真解答其疑問。二級以上醫院(含開設住院床位的婦幼保健院、專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須開展此項工作,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按照通知,對于二級以上醫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醫師或病區主治醫師負責與患者及其家屬進行溝通,并代表醫方在《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上簽字。醫院可在醫方簽名欄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名。
通知同時發布了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參考文本。通知指出,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據此制作本轄區內統一的協議書文本,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加強監督檢查,統一設立投訴電話,由醫療機構印刷在協議書上。醫療機構要將醫患雙方簽署的協議書納入病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歸檔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