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徐州市醫保基金支付符合醫保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實行起付標準、個人分段自付部分醫療費和最高支付限額的管理辦法。即:每次的住院費用先減去自費費用(醫保目錄外的醫療費用),再減掉起付標準,然后按規定比例報銷。
1、市內住院治療的首次起付標準:三級醫療機構為900元。退休人員按以上標準的65%、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低保、特困、重度殘疾人員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多次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但三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300元。
2、分段、分級報銷比例:
(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70歲以上(含70歲)退休人員的個人自付比例按上表規定的50%,其他退休人員按上表規定的65%執行)
3、住院費用報銷:市區(含銅山區)患者出院時即時結報;縣區患者在住院三天內持床位醫生出具的病情證明,到當地(縣醫院或縣中醫院、醫保處)辦理轉診手續,出院即時結報。
職工生育
1、生育費用報銷:在徐州市婦幼保健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為總費用扣除特需服務費及新生兒費用后,實際費用低于結算標準時,職工按照實際費用的20%自付;等于或高于結算標準時,職工按照結算標準的20%自付。
2、生育待遇享受:市區職工生育(含靈活就業人員)首先要到醫保中心辦理生育待遇審批,出院即時報銷;銅山區職工生育回當地報銷;睢寧、沛縣和邳州的職工生育需要在當地醫保處開具生育介紹信,出院即時報銷。
3、保胎(待產)轉生育的必須在分娩前辦理出入院結算手續(病人無需出院),方能正常報銷(分娩前享受醫保待遇,分娩享受生育待遇)。
溫馨提醒
1.如有新生兒住院的,請持出生證明在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到所在社區或醫保中心為新生兒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五縣居民要到當地醫保處為新生兒辦理轉診手續(持醫生開據的病情證明)。過期辦理,住院費用將不予報銷。
2. 生育待遇審批:請參保者持①身份證、②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③結婚證、④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加單位公章)及各項復印件,到市醫保中心二樓窗口辦理生育保險待遇審批。
徐州市婦幼保健院醫保辦
咨詢電話:83907507
內線:8507
勞動保障熱線:12333
注:以上內容是按照徐州市有關文件整理,具體以現行政策文件規定為準
徐州導醫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