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4月2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發布《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范(試行)》,對疾病應急救助對象、基金申請資料、基金申請流程、申請核銷流程等作出詳細規定。根據《指導規范》,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建立疾病應急救助信息登記平臺。醫療機構、經辦機構以及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該平臺,做好相關信息公示、典型案例宣傳、政策解讀等。
據了解,從2013年開始,我國逐步建立起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并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此次《指導規范》明確了救助對象的范圍:在中國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吨笇б幏丁访鞔_,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對于無法核實身份或者無力繳費的患者,接診的科室應當向醫療機構應急救助管理部門報告。要加強監管和處罰,對于拒絕、推諉或者拖延救治需緊急救治患者的醫療機構及其有關醫務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法進行處理。
《指導規范》要求建立疾病應急救助信息登記平臺,加強基金申請、核銷、公示等管理,有效提高行政審批、支付效率。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每年兩次向國家衛生計生委上報疾病應急救助信息。其中,6月l0日前上報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的相關信息;12月10日前上報6月1日至11月30日的相關信息。
《指導規范》要求優化基金申請、核銷、支付流程,促進基金及時撥付到位。經辦機構應及時作出審核結論并書面通知醫療機構,對于符合救助基金支付條件的,要向財政部門提交用款計劃。醫療機構應為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患者建立專門檔案,將審核通過的疾病應急救助對象信息和補助金額信息歸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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