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10月21日,民政部、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共同印發《關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實施專業化幫扶原則,積極購買社會工作、心理咨詢等專業服務,鼓勵受害人自主接受救助方案和幫扶方式,協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克服心理陰影和行為障礙,協調解決婚姻、生活、學習、工作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幫助其順利返回家庭、融入社會。
《意見》指出,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對象是因遭受家庭暴力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處于無處居住等暫時生活困境,需要進行庇護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尋求庇護救助的成年受害人。尋求庇護救助的婦女可攜帶需要其照料的未成年子女同時申請庇護。《意見》要求救助管理機構要將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安排在專門區域進行救助保護。對于年幼的未成年受害人,要安排專業社會工作者或專人予以陪護和精心照料,待其情緒穩定后可根據需要安排到愛心家庭寄養。對于遭受嚴重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門或救助管理機構、婦聯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施暴人監護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說,目前,全國有近400個城市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了家庭暴力庇護中心。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以來,全國各救助管理機構庇護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5萬人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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