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甘肅省蘭州市“4·11”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布消息稱,初步判斷,此次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應是周邊油污造成的。對本次事件,調查組正在做更深入的調查分析和研判。
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員王金生說,初步判斷,蘭州自來水中的苯來源于蘭州石化上世紀80年代發生泄漏事故后滲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蘭州自來水從黃河取水,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水廠到第二水廠有一條長約3公里的自流溝,自流溝的南邊是蘭州石化。自流溝設計壽期到了以后,收縮縫老化,滯留區的含苯地下水通過收縮縫進入自流溝而污染水質。
據悉,蘭州市“4·11”局部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發生后,甘肅省衛生計生委于4月11日下午3時30分召開緊急會議,專題安排部署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聯絡員制度和工作報告制度,組織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有關專家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為群眾答疑解惑,講解苯對人體的危害和相關預防措施等。4月12日凌晨1時,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委派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家赴蘭州,指導和調查蘭州市開展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截至4月13日7時,蘭州市自來水抽樣檢測數據顯示,該市西固區取樣點正在做樣品分析;安寧區取樣點數據符合國家標準;城關區、七里河區連續沒有檢出苯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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