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加強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等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監管。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及時掌握本轄區內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動態、銷售情況,督促企業規范生產,保證防控產品的質量安全;要立即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要加強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監管信息溝通,保證監管信息及時上報。
對生產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主要有:企業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保持有效運行;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是否按質量標準生產,并檢驗合格;原材料控制是否到位,是否有進廠檢驗記錄并符合生產要求;企業的生產環境是否能夠保證產品生產的基本要求;企業產品的說明書、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對經營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有:企業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并按照批準的范圍經營;企業經營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醫療器械是否為合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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