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藥分開”的問題,中央已經定了調子,廣東下一步將剝離醫院門診藥房。“醫院最好不要有自己的藥房,讓患者到社會上去購藥。”廣東衛生界首席官員對這場改革的內容說得很明確。
有著良好初衷的“醫藥分開”,只有最終在實施過程中達到其愿景,這項制度改革才能稱得上是成功的。而制度是作為激勵而存在的,“醫藥分開”要想真正得到推行,就必須對相關主體起到真正的激勵效應。換言之,就是在藥品供應商、醫院以及患者等主體之間,形成一種利益平衡關系。
試想,如果醫藥分開之后,如果政府不能大幅度在公共醫療方面增加投入,失去藥品收入支撐的醫療機構必然會陷入運營困難的狀態。也就是說,醫藥分離必須在擁有相應的物質基礎支撐下,才可能順利實施,否則的話,即便是老百姓“吃得起藥”了,還會“看不起病”——醫療診斷的費用會被極大地抬高。
真正的醫藥分開,絕不是簡簡單單地把藥房從醫院中搬出去,而是要徹底斬斷“以藥養醫”模式下,那種醫生與藥品供應商合謀抬高藥價的利益鏈。也就是說,醫藥分開必須有賴于相關制度輔助措施的到位。即首先要落實好政府在物質資金方面的投入責任,來強化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同時,還必須積極打破當前公立醫院壟斷醫療衛生市場的局面,讓醫療市場處于良性的競爭狀態,也只有在競爭中才能真正實現醫療資源的良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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