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張國民報道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司發出《關于藥包材、進口藥品分包裝等注冊申請申報與受理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及解放軍總后衛生部,自2005年10月15日起,使用受理軟件新增功能模塊對本轄區內國產藥包材注冊申請、進口藥品分包裝補充申請進行受理和審查工作。受理時按規定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取得受理號,同時編發申請編號及原始編號,并按軟件說明書規范進行各項操作。
據了解,為做好藥品注冊受理審查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司編制了《藥品注冊省局受理審查管理系統》軟件,從2005年4月1日開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運行,6個多月來,取得了較好效果。為進一步規范藥包材受理審查各項工作,藥品注冊司在該軟件基礎上,增加藥包材和進口藥品分包裝的受理審查功能模塊,現在已經可以投入使用。
據了解,為做好藥品注冊受理審查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司編制了《藥品注冊省局受理審查管理系統》軟件,從2005年4月1日開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運行,6個多月來,取得了較好效果。為進一步規范藥包材受理審查各項工作,藥品注冊司在該軟件基礎上,增加藥包材和進口藥品分包裝的受理審查功能模塊,現在已經可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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