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甲醇中毒預警公告
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白酒不能喝
2004年03月22日
據新華社報道衛生部近日發布2004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預警公告,公告要求,各酒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把進貨渠道,嚴禁用工業酒精勾兌白酒,嚴禁未取得衛生許可證非法生產、銷售白酒;同時提醒消費者不要飲用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以防甲醇中毒。
今年以來,我國發生多起甲醇中毒事件,造成31人中毒,其中11人死亡。在中毒事件中,湖南安化縣村民因飲用工業酒精勾兌成的“米酒”致使13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湖北省枝江市村民因誤飲工業酒精致使4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湖北省南漳縣村民因誤飲工業酒精致使4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
根據1996年9月衛生部會同質檢、工商等7部門下發的《關于加強甲醇及非食用酒精產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類甲醇和工業酒精生產、經銷單位必須把甲醇作為一種特殊有毒有害化學品實施嚴格管理,確保甲醇產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生產、銷售和使用,嚴禁其以任何方式流入食用品市場;工業酒精和其他非食用酒精必須按標準和要求在包裝容器上注有“不得食用”的警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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