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更加安全的替代藥品時,醫生應權衡治療疾病的需求與承受不良反應的可能性之間的利與弊,綜合篩選藥品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具體原則包括:
①謹慎下藥。權衡利弊,確定是否需要用藥。許多疾病(如感冒、高脂血癥等)只要合理安排生活、調理飲食、加強鍛煉,便可不治而愈。嬰幼兒和老人更不應動輒服藥。
②對癥下藥。要正確使用藥物,不可隨意決定吃藥的方法和時間。
③用藥個體化。藥物劑量、用藥時間應視病情和個體反應而定,副作用大的藥物不應長期連續服藥。有藥物過敏史及肝腎功能受損者,在用藥前必須向醫生說明。
④用藥少而精。資料表明,使用1~5種藥物時,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為3.4%;使用6種以上的藥物時,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為24.7%。可見,同時服用多種藥物會大大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率。
⑤加強用藥監測。長期服用某些藥物者,應定期去醫院做檢查,以預防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一般來說,大多數常見藥品的不良反應是輕微的,停藥后就會消失,不需要特別處理。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患者應該立即停藥,并咨詢專業醫生或藥師,及時接受診治。
閱讀下一篇
大多數藥物都具有一種以上的藥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