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6月6日,由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7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出臺,要求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為群眾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意見》提出,2016年,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先覆蓋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
《意見》強調,家庭醫生為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原則上家庭醫生應是一個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二級以上醫院應選派醫師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居民或家庭自愿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可引導居民或家庭在簽約的同時,自愿選擇一家二級醫院、一家三級醫院,建立“1+1+1”的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之內可自行選擇就醫機構,在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通過家庭醫生轉診。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等。健康管理服務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床服務、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
《意見》要求,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的人員傾斜。
《意見》提出,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探索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等,實現區域資源共享,為家庭醫生團隊提供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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