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2月14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要堅持家庭盡責、政府主導、全民關愛、標本兼治的原則。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對《意見》的執行情況,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約有6000萬名留守兒童。
《意見》指出,要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一是依法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二是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加強對監護人的監督、指導,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三是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四是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為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關愛服務。五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愿服務組織等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系調適等專業服務。
《意見》要求,要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包括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健全評估幫扶機制,強化監護干預機制。要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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