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8月2日,審計署發布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18500.41億元,比2005年年底增加14896.89億元,為基本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質基礎。我國職工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分別累計結余5525.52億元、824.42億元、413.57億元、125.79億元。
重復參保致財政多補貼9.23億元
審計結果顯示,在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3項基本醫療保險中,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以個人為單位參保,新農合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在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和人口流動不斷加大的背景下,基本醫保制度間缺乏有效銜接,醫療保險不同險種的參保對象存在交叉,造成重復參保。截至2011年年底,538.47萬人重復參加新農合、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醫保,547.64萬人在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之間重復參保,造成財政多補貼9.23億元。
9729萬元職工醫保基金被違規使用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情況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各地均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參保人數達到24357.67萬人。2011年,全國城鎮職工醫保基金收入合計4821.14億元,比2005年增長2.53倍;基金支出合計3892.93億元,比2005年增長2.72倍;2011年年底基金累計結余5525.52億元,比2005年年底增長3.47倍。
審計結果認為,我國職工醫保參保覆蓋面不斷擴大,2011年全國有115138.89萬人次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比2005年增長207.14%。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的報銷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達到77%;實際報銷比例近年來也穩步上升,2011年職工醫保平均實際報銷比例為64.10%,比2005年增長5.19個百分點。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城鎮職工醫保基金9729.25萬元;部分單位和個人違規牟取不正當利益;部分地區的醫療機構等單位通過虛假發票、虛假病例、掛床住院、濫開藥物等手段套取資金9472.28萬元,個別人員挪用代收的醫療保險費2600萬元,用于向房地產公司借款或投資。
同時,制度執行和業務管理還不夠嚴格。部分地區資金管理不規范,部分地區業務管理不夠嚴格。部分人群相關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在審計抽查農民工較為集中的企業中,有102.85萬名農民工未參加職工醫保。部分單位職工醫保基金仍封閉運行,截至2011年年底,有158家單位仍自行管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298.34億元。此外,部分地區未嚴格做到專款專用,有150.8億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在不同保障項目間相互串用等。
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提升最明顯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情況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已有189個縣開展了醫療保險城鄉統籌探索,合并實施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全國參保人數合計超過10億人。
審計結果顯示,2011年,全國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合計2676.25億元,比2005年增長28.27倍,其中新農合基金收入1974.97億元、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收入432.93億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268.35億元;3項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合計2110.25億元,比2005年增長28.86倍,其中新農合基金支出1607.16億元、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出287.79億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出215.30億元。3項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1363.78億元,比2005年年底增長25.98倍,其中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824.42億元、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413.57億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125.79億元。
審計結果顯示,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的報銷比例近年來穩步上升,其中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提升最明顯。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實際報銷比例分別由2005年的24.8%、45%和23.78%,提高到2011年的49.20%、52.28%和44.87%,分別增長了98.39%、16.18%和88.69%。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3項居民醫保基金4364.04萬元。10個市本級和66個縣的經辦機構審核不夠嚴格,為不符合報銷條件的人員報銷3項居民醫保費用845.80萬元,涉及39624人次。部分單位和個人違規牟取不正當利益,部分地區的醫療機構等單位通過虛假發票、虛假病例、掛床住院、濫開藥物、虛報人數等手段套取3項居民醫保資金1.92億元;醫保經辦機構個別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管理漏洞騙取居民醫保資金113.10萬元。此外,部分地區未嚴格做到專款專用,有45810.28萬元醫保資金在不同保障項目間相互串用等。
審計結果還顯示,3項居民醫保普遍存在著統籌層次較低、基金共濟能力不強的問題。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3項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尚未完全實現,全國尚有336個縣新農合未實行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