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頻道:近日,又到了二級醫療機構進行集體采購基本藥品的時候。而且省衛生廳也制定下發了《省衛生廳關于做好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少數品種采購工作的通知》(蘇衛藥政〔2012〕13號)。我市衛生局為了貫徹實施省衛生廳的精神,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患者,造福于市民,市衛生局結合我市二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具體情況特特頒布關于基本藥物少數品種采購工作的通知。特將通知內容摘錄如下。
各縣(市)、銅山、賈汪區衛生局,各有關醫療單位:
為做好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少數品種采購工作,保證臨床用藥需求,省衛生廳制定下發了《省衛生廳關于做好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少數品種采購工作的通知》(
蘇衛藥政〔2012〕13號),各地要認真貫徹實施。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采購原則
1、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按規定比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中標產品目錄內的品種以及跟標品種。少數確因臨床工作需要,必須配備使用中標產品目錄外品種的,經評審后
方可使用。
2、原則上二級綜合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下同)配備使用的目錄外品種不超過20種,三級綜合醫院配備使用的目錄外品種不超過30種,三級甲等綜合醫院配備使用
的目錄外品種不超過40種。二級以上專科醫院配備使用的目錄外品種不超過20種。基礎大容量注射液以生產企業為單位計算,一個生產企業算一個產品。
3、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外品種的年度采購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單位該品種2012年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數量的80%。
4、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擬采購的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外藥品的價格,原則上以衛生部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信息平臺2010年以來全國各省(市)中標價和2011年我省基本藥物集中
采購時企業報價中的最低價為依據進行議價,且與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中相同質量層次品種的價格保持合理的比價關系。
二、規范采購程序
1、選定采購品種。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床用藥情況,在選定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內藥品的基礎上,經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審核通過,按規定要求確定本單位少數
臨床必需的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外品種目錄,于2013年1月9日前將“目錄”報市衛生局(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加蓋醫院藥事委員會、醫院公章)。醫療機構選定的這些品種必須
是2009年全省藥品集中采購入圍(候選)目錄中的產品(具體到通用名、劑型、規格、包裝、生產企業)。
2、申報采購計劃。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確定的擬采購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外藥品,通過申報系統于2013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報市衛生局,市衛生局組織審核同意后
報省衛生廳。省衛生廳組織有關專家與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價格談判,確定供應價格,并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其零售價。醫療機構年度采購計劃執行完畢,下一個年度采購計劃的
申報執行本年度規定。
3、組織產品采購。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中標產品目錄外藥品通過價格談判后,醫療機構通過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進行網上采購。獲準采購
的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向供貨企業發送采購訂單。供貨企業根據網上采購訂單及時響應,按照采購訂單和配送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醫療機構所購藥品及時配送到位。嚴禁網
下采購行為。
三、嚴格采購要求
1、全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根據臨床實際和群眾用藥需要,按規定比例優先配備使用中標產品目錄內的藥品,并向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引導群
眾多用基本藥物,形成科學合理的用藥習慣。
2、少數中標產品目錄外藥品日常采購工作自2013年3月1日開始執行,未獲準采購的目錄外藥品停止采購。醫療機構原庫存藥品的清庫期原則上不超過60天。
3、各有關醫療機構要認真執行省市文件規定,堅持臨床必需、公平公正原則,按時組織完成本單位少數中標產品目錄外藥品目錄的遴選上報工作;市、省審核通過后,按規定
比例及時完成2013年度計劃申報工作;按時完成未獲準采購的目錄外藥品的清理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停止使用。
基本藥物采購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落實好每個環節,確保基本藥物采購順利進行。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