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春節假期剛過,職工醫保定點單位選擇正式開始,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2月2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解答。
2012年1月1日起,門診統籌、門診特定項目就醫實行選擇定點單位管理。參保人員選擇1家定點基層醫療機構、1家二級或三級定點醫院門診就醫以及1家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享受門診特定項目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1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規定,4月1日起,未按規定選擇定點單位的,發生的費用不累計門診起付標準,不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
市人保局醫療保險處負責人劉北慶介紹說,市區目前有近80萬名參保職工,4月1日前,參保職工務必按規定選擇定點單位,否則將影響參保者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所謂門診特定項目,是指尿毒癥透析、重癥精神病、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癌癥的放化療和非放化療五種項目。享受門診特定項目的參保人員不用選擇定點零售藥店。
門診統籌、門診特定項目就醫實行選擇定點單位管理(住院不受限制),是為加強門診刷卡管理,方便參保職工就醫。據介紹,實行選擇定點單位管理只限于門診統籌、門診特定項目,住院、急診、急救不受此限。參保人員住院或者急診、急救還是和以前一樣,可以去任何一家醫院。另外,參保人員門診就醫除了自己選擇的1家定點基層醫療機構、1家二級或三級定點醫院門診就醫以及1家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外,我市2家中醫醫院和8家專科醫院也不受此限,這意味著參保人員的選擇范圍從3家擴大到了13家。
據介紹,按6%比例繳納醫保費和已辦理異地就醫的人員不需選擇。2012年4月1日后首次參保人員,在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或市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定點單位的選擇。定點單位一經選定,在一個統籌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變更。如因住址搬遷、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需變更定點單位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或市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變更,每年最多變更一次。
劉北慶建議參保職工最好就近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醫療機構,方便就醫。另外,參保人員在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愛心醫院)就醫,超過起付標準所發生的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按75%的比例予以補助;在其他基層醫療機構和A類定點零售藥店,按70%補助;在二級醫療機構按60%補助;在三級醫療機構,按50%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