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根據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和功能定位,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康運行,醫療保障部門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對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保醫用耗材的報銷范圍,俗稱“三個目錄”。參保人員使用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保醫用耗材發生的費用,如果屬于“三個目錄”內的,可以按規定進行報銷;不屬于“三個目錄”內的,醫保不予報銷。
一、醫保藥品目錄覆蓋哪些類別?
答:《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由凡例、西藥、中成藥、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和中藥飲片五部分組成。《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2967種,其中西藥1293個,中成藥1311個(含民族藥93個),協議期內談判藥品363個(含西藥293個、中成藥70個)。另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藥飲片892種。
二、哪些藥品不能納入醫保藥品目錄?
答: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藥品不納入《藥品目錄》:1.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2.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3.保健藥品;4.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5.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發、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6.因被納入診療項目等原因,無法單獨收費的藥品;7.酒制劑、茶制劑,各類果味制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8.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
三、醫保藥品目錄中標注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答:國家《藥品目錄》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甲類藥品”是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確切、同類藥品中價格或治療費用較低的藥品。“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確切、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或治療費用略高的藥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納入“乙類藥品”管理。參保人使用乙類藥品時,要先按比例(各地不同)扣除一定的個人先行自付費用后,將余下費用再納入報銷范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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