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通知公告: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5〕3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2號)以及《江蘇省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護考辦發〔2016〕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考范圍對象
(一)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
(二)已具備護士執業資格、未取得護理專業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 報考學歷專業要求
報考護士執業資格必須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衛生行政
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三、考試方式、科目及時間安排
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我省將首次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批次考試科目時間
四、報名繳費方式及時間安排
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考生須在2016年1月12日至31日之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進行網上預報名,打印《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以下統稱《報名表》),《報名表》須經所在學校學生就業管理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含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4日,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
五、確認(審核)時間及安排
考生須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2月1日之間,到所在報名點(單位、學校)進行報名資格的確認 (審核)。具體時間以各報名點(單位、學校)通知為準。
(一)申請人為徐州醫學院、徐州衛生學校(原新沂鐘吾衛校)、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徐州醫藥分院(徐州醫藥高等職業學校)2016年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攜帶《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確認(審核);
(二)申請人為正在我市醫療衛生機構實習的我省其他醫學院校2016年在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到實習單位進行確認(審核);
(三)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 攜帶《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到所在單位進行確認(審核);沒有工作單位的,到人事檔案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確認(審核)。
考生確認報名資格除需攜帶《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外,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時將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并制作成1份PDF文件交確認單位留存(部分材料如學歷查詢、招生計劃、錄取花名冊等確需復印件掃描的需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后再行掃描):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學校出具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相關證明及名單(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提供原件);
3、本人畢業證書(非應屆畢業生),其中專科及以上學歷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單;中專畢業生,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招生計劃和新生錄取名冊;
4、與報名表上采集相同的、小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1張;
5、報考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六、市級審核各報名點需提供以下紙質材料:
1. 報名點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人員匯總花名冊一份;
2. 學校集體報考的需出具在校應屆畢業生名單;
3. 報名點所有考生照片張貼匯總表;
4.報名點所有考生報考材料掃描PDF文件匯總壓縮包(每位考生PDF文件以序號+單位+考生+身份證號命名);
5.考生《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一份);
6.考生本人身份證;
7.考生由學校出具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相關證明(2016年在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出具原件);
8.考生本人畢業證書(非應屆畢業生),其中專科及以上學歷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單;中專畢業生,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招生計劃和新生錄取名冊。
七、報名考試費
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核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醫﹝2013﹞66號),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網上繳費為60元/科(包括專業實務、實踐能力2個考試科目)。
八、準考證的打印
自4月21日起,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考生入口”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9日。
九、考試成績效用及有關政策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二)2002年及以前已經取得護士執業資格、未取得護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按照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報名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通過后取得護士專業技術資格,方可按照有關規定聘用上崗。
(三)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護理工作滿一年后,由聘用單位按有關規定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其中,中專或大專學歷人員可聘任護士專業技術職務,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可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并統一填寫《具備護士執業資格人員聘任護師(士)職務審核表》(附件1),作為報考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十、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核查相關材料,扎實細致地做好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不得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十一、考點及報名點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附件:1、具備護士執業資格人員聘任護師(士)職務審核表
2、考點及報名點政策咨詢電話
徐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徐州導醫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