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12月2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社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的指導意見》,要求規范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工作。《意見》提出,機構績效評價以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為一級指標。人員績效評價應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內容。
《意見》對機構績效評價分4類表述。
對公立醫院,重點評價指標包括公眾滿意度和員工滿意度,并按同類醫院得分排名;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以及上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共享;醫保目錄外藥品及衛生材料占比;住院重癥病人及三級、四級手術占比;抗菌藥物使用強度;臨床路徑管理的專業和病種數;醫療收入結構等。
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點評價指標包括患者滿意度與職工滿意度,并按同類機構得分排名;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次均門診及住院費用;中醫藥、計生技術等服務開展情況等。
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重點評價指標包括下基層專業指導覆蓋率,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等。
對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重點評價指標包括服務相對人滿意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和抽檢任務完成率及受理投訴舉報情況等。
《意見》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所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及其負責人開展績效評價。開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可由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等實施績效評價。充分發揮專業機構、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的作用。評價過程中注重吸納社會公眾、患者代表等參與。
《意見》強調,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對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獎懲,并與財政補助力度、醫保基金支付、薪酬總體水平、醫療衛生機構等級評審等掛鉤。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鼓勵各地將績效評價結果、程序等向社會公開。人員績效評價考核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和職工的薪酬發放、崗位聘用、職業發展等掛鉤,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并在單位內公開。
徐州導醫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