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準,《徐州市城鄉供水條例》完成立法程序,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從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獲悉,《條例》對飲用水水源保護、飲用水水質保障、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地下供水管網保護、農村供水安全等5大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設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5項禁令
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是保障我市供水安全的基礎,當前我市和各縣(市)都在推進地表水飲用水源地的規劃和建設,《條例》先行對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作出立法規范,以強制手段保障飲用水水源和原水的安全。
《條例》要求,市、縣人民政府要建立保護飲用水源的部門聯動、協作和重大事項會商機制,賦予供水主管部門履行設置邊界標示、日常巡查、取水口監控、24小時在線監測、水質安全評估等職責。《條例》設定了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5項禁令,包括禁止圍墾、養殖、采砂,設置餐飲娛樂場所等,對于占壓原水管線或者違反禁令、危及飲用水水源的,不僅嚴懲且清除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飲用水水質實施“全過程監管”
飲用水的水質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條例》規定飲用水水質從取水口到水龍頭要實施全過程的監管,讓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優質水。
《條例》對供水單位供水水質提出明確要求,確保水質達到或者優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規范供水主管部門監測水質職責和供水單位檢測水質的責任,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及信息發布制度,并實現水質監測信息共享?!稐l例》還規定建立我市飲用水水質巡查制度,規定城鄉供水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飲用水水質巡查制度,發現問題,責成相關單位整改、查處。
明確二次供水管理
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僅我市市區使用二次供水的居民達50萬人。為了保證這部分居民的用水安全,《條例》作了四個方面的規范。
一是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對水壓要求超過供水管網正常服務壓力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施。二是規定老舊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需要改造的,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改造計劃、明確資金籌措方式和來源并組織實施。三是確立二次供水設施交由供水單位管理,以保證二次供水的專業化。四是規定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或者其他代表業主的組織,負責與供水單位辦理移交管理的有關事宜。
確保供水管網安全
保護供水管網安全是此次立法的直接動意。為了避免建設工程盲目施工對地下管網造成損壞,《條例》結合去年國務院關于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了地下管網的保護和管理。
《條例》要求城鄉供水主管部門和供水單位建立供水管線信息系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須建立包括供水管網在內的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規劃和施工許可管理應當以該信息系統為依據,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申請查明地下供水管網情況。經查詢可能影響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與供水單位共同商定供水設施保護措施并接受現場督導。
政府主導農村供水工程建設
《條例》明確當地人民政府是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的主體,負責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資金和農村供水工程的安全保護。同時規定,城鄉供水一體化供水管網到達的區域,禁止新建自備水井;原有的自備水井,應當制定處置計劃,并組織實施。這里的自備水井是指設在鎮村并用于經營的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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