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6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組織行政區域內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生產保健食品的企業,對原輔料購進、使用和生產銷售等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并依據國家食藥總局此前發布的銀杏葉藥品補充檢驗方法,對銀杏葉提取物原料及產品進行檢驗。
通知指出,凡存在擅自改變提取工藝、非法添加未經批準的物質、購進和使用鹽酸工藝銀杏葉提取物的企業,要立即停止生產,封存和召回問題保健食品,并及時整改;產品召回和整改情況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向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對自查不認真、逾期未報告或逾期未召回問題產品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對檢查中發現企業擅自改變提取工藝等問題的,遵循一事一報原則,將發現的問題和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國家食藥總局,不得拖延、瞞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生產企業的銀杏葉提取物原料、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生產的保健食品,委托省級食品藥品檢驗機構進行抽樣監測,于6月24日前,將抽檢監測信息上報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監測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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