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女士出示的徐州市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書復印件
患者:徐州市醫學會鑒定稱損傷與醫方的過錯醫療行為有因果關系,構成九級傷殘
醫院:出于對患者負責才勸她做腰椎間盤突出手術,省級以上醫學會進行鑒定才認可
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新聞:近日,市民趙女士來電訴說了自己在市六院的遭遇:早晨鍛煉身體,摔傷住進六院骨科治療,住院第11天被疼痛科的大夫勸說去做腰椎間盤突出微創手術,結果腰椎間盤突出沒做好,反被做成了“瘸子”,醫院不愿承擔責任;經市醫學會鑒定為九級傷殘,醫院手術操作不當造成,而醫院還質疑醫學會的鑒定報告。
患者:去治摔傷人瘸了
趙女士介紹,她家住在金山橋,今年68歲。去年11月19日,她上蟠桃山鍛煉身體時,不小心一屁股摔倒在地,造成腰部疼痛,隨后來到徐州市第六人民醫院治療,診斷結果為椎體壓縮骨折,尾骨骨折和骨質疏松。住在骨科期間,趙女士與醫生的聊天中無意中透露出自己腰椎間盤突出,沒出兩天,疼痛科的大夫找到了他,勸其做腰椎間盤突出手術。她本來是來治療摔傷的,而且還沒治好,但對方不斷勸說,稱效果比較好,還有利于摔傷恢復。于是,趙女士在住院的第11天就接受了經皮椎間盤激光減壓術,手術期間趙女士疼得全身打哆嗦,手術的醫生不斷讓其忍著點。
趙女士說,術后右下肢不能行動,感覺麻木。直到4個月后出院,還感到右下肢麻木,走路一瘸一拐,無奈之下不得不到康復醫院繼續做康復治療。為此,趙女士夫婦多次到醫院討說法,但醫院一直稱是術后并發癥,沒有大礙。他們只得到其他醫院做進一步的神經電生理檢查,結果是右側腓總神經損傷,患者右下肢體功能差,肢體萎縮,需要繼續治療,而且是其腰椎間盤突出手術留下的后遺癥。
趙女士還說,他們夫婦多次找到醫院,醫院曾提出一次性給5000元補償,以后不再找。但她的后遺癥需要長期康復治療,這些錢根本不夠,而且對方還想一次性了結,萬一病情加重該怎么辦,因此就沒有同意。醫院讓患者進行醫學鑒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鑒定:醫方過錯致九級傷殘
今年9月,趙女士向徐州市醫學會申請醫療損害鑒定,經專家鑒定為九級傷殘。記者在徐州市醫學會出具的《醫療損害鑒定書》上看到,專家意見為:患者右腓總神經損傷與醫方的過錯醫療行為有因果關系。參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構成九級傷殘。對患者的醫學建議:繼續康復治療。
醫院:對鑒定結果不服
徐州市第六人民醫院的一位張女士說,趙女士來院治療,入院要做相關檢查,查出趙女士有腰椎間盤突出疾病,本著對病人負責的原則,她們建議患者進行腰椎間盤突出手術。至于在治療摔傷期間是否適合做此手術,她說本人不是這方面的醫生,無法回答。
張女士還說,本著和諧處事和人性化的原則,協商期間她們曾經與趙女士達成一次性5000元的補償協議,但趙女士反悔了。但她們仍然尊重趙女士的意見,讓其申請醫療鑒定,走法律渠道解決。對于徐州市醫學會出具的醫療損害鑒定書,她們醫院不服,要求省級以上醫學會進行鑒定才認可。
據了解,趙女士已就此事在泉山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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