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8月13日,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指出,《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我國將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這將對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特別是降低人群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食品營養標簽是國際普遍采用的、向消費者提供規范的食品營養信息的有效途徑,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多數國家都制定了食品營養標簽標準或法規。衛生部在2007年印發實施《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相關國家的管理經驗,針對我國居民營養狀況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要求,結合食品行業特點,制定公布了《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蘇志解釋說,我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調查結果顯示,鹽、脂肪、能量攝入偏高是我國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高發的重要原因。食品標簽上的營養信息可以幫助公眾作出合理膳食選擇。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簽上強制標示4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通則》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