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住院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同時適度提高報銷比例
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11月11日,市政府召開第48次常務會議,研究討論徐州市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政策意見、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創建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市實施方案等事項。
會議聽取了《徐州市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有關情況的匯報。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化工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實現健康有序發展,市政府部署有關部門擬定了《徐州市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2011-2015)》。該《意見》明確提出了我市化工行業轉型升級的思路和目標、著力推進的重點工作以及相關保障措施。會議充分討論并原則通過了該《意見》。
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關于進一步改善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該意見突出了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融資、稅費、資金等方面的扶持,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就扶持大學生創業、設立中小企業專項扶持資金等制定了具體措施。
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完善基本醫療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共分七個部分、21項內容,提出到2015年,全市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基本藥物制度進一步完善,率先建成政府主導、功能完備、便捷高效、價格合理、覆蓋城鄉居民的“15分鐘健康圈”,居民主要健康指標位居全省前列的總體目標。
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徐州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該《辦法》是在2008年6月出臺的《徐州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基礎上修改形成,適當擴大了救助范圍,提高了救助標準,將救助對象的門診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住院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適度提高了報銷比例,城市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實行零起點救助,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補償后剩余醫藥費用在一定限額內100%救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六類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補償后,按個人實際負擔部分不低于50%救助。
會議還聽取了2010年度徐州市科技進步獎評審工作以及表彰徐州市旅游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有關情況的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