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對農工黨廣東省委會的提案答復中獲悉,針對狂犬病疫情擴散,廣東將盡快制定出臺《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完善犬類登記管理。
疫情由粵東西北向珠三角擴散
在今年的省“兩會”上,農工黨廣東省委會提交提案,稱近6年以來,狂犬病已成為導致廣東農民、學生因傳染病死亡的主要病種。
據介紹,解放初期廣東狂犬病發病人數處于較低水平,每年200例以下,其后呈上升趨勢,1980年達到高峰,年發病人數達1629例。進入90年代以來,由于加強了防控工作力度,發病率逐年下降至1996年12例的低水平。
但由于防控工作尚缺乏穩定有效的制度、法規支持,控制措施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因此隨著養狗數量的增加,自90年代后期狂犬病疫情再次呈現回升趨勢。2003年發病死亡達173例,2004至2006年發病人數繼續上升,2006年達387例。2007至2008年略有下降,但發病人數仍然維持在300例以上,2008年病例數位列全國第二。2009年1月至7月相比去年同期,廣東狂犬病流行情況仍未見明顯好轉。廣東省狂犬病病例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發病人數以農民最多,其次為學生、散居兒童。
對此,省衛生廳坦承,近年來廣東狂犬病疫情呈現高發態勢,發病地區從2001年相對局限在粵西的湛江、茂名和粵東的梅州等老疫區向珠三角地區擴散。
疫區要加強犬只捕殺工作
省衛生廳分析,多種原因造成這一局面。一是犬只管理不夠規范,1992年省政府頒發《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有些條款如養犬的審批、管理等已經不適應新形勢需要,可操作性差,導致養犬管理混亂。二是犬只免疫率還比較低,離70%以上的接種率還有很大距離,不能形成免疫屏障。三是疫區凈化措施不徹底,特別在一些農村地區,村民對違章犬撲殺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即使凈化了疫點,由于缺乏監督機制,凈化措施后不到一年間隔,群眾又復養犬只,使疫情反復。
鑒于此,省衛生廳將要求疫點(區)加強犬只捕殺工作,確保疫點(區)一周內達到凈化標準,疫區保持凈化一年,防止疫情反復。
在法規層面,省農業等部門將抓緊修訂《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完善我省的犬類登記管理,增加規范我省農村犬類的養護、管理、防疫等內容,并按照政府規章修改的程序報省政府法制辦審定。
此外,還將規范犬傷處理,加強人用狂犬疫苗管理。衛生部門將加強犬傷門診建設,進一步完善狂犬疫苗冷鏈,保證疫苗和免疫接種質量。藥監部門則將加強對狂犬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的監管,保證疫苗的質量??袢∫呙缂{入新農合報銷范圍政策的貫徹力度也將增強,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提高免疫接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