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將定期組織審評 不合格的取消平安醫院稱號
在日前召開的全市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推進會上,一批“平安醫院(單位)”獲得表彰。市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組長、市衛生局局長吳憲表示:對平安醫院要實行動態管理機制,定期組織審評,不合格的要取消平安醫院稱號。
吳憲在講話中肯定了我市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取得的成績,并指出了當前平安醫院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單位嚴格落實責任制,細化工作目標,強化一把手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責任處室積極實施的工作機制,切實把平安創建作為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加以推進。
要狠抓醫療質量,切實改善醫療服務。醫療機構要把創建平安醫院作為加強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流程,優化診療環境,加強醫患溝通,為患者提供及時、方便和人性化的醫療服務。
要進一步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他要求各單位要積極完善內部調處機制,做到機構、場所、設施、方案四落實,努力把醫患糾紛處置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維護好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積極爭取公安、司法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影響醫療秩序、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各醫療機構要繼續貫徹落實省對平安醫院創建重點工作的要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商,積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把醫療責任保險與醫患糾紛調處有機結合起來。
要進一步強化醫院治安管理,夯實安全穩定工作基礎。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完善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防群體性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分析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定期組織演練,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要進一步改進涉醫宣傳,營造健康和諧的輿論氛圍。要強化院務公開意識,建立統一協調的信息通報機制,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最新的醫療服務信息,滿足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增進醫患之間的信任。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大力宣揚醫療衛生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在全社會營造尊重醫學科學、尊重醫務人員的良好氛圍。